逐水草而居的教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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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年9月20日 星期二

對於大學修課的小看法

都快成精的我突然想起很久之前就有的一個想法

現在就寫下來。

在台灣來說,大學進去確定了主修;然後有了所謂的通識課程的規定

以我們學校為例,核心通識有七向度,選五(但通常7個有1個跟主修相關不能選,故正確來說是6選5)

我一開始也是乖乖接受,覺得這話很有道理… …

 

每學期都選課後累積了很多想法:

我認為除掉系定必修之外,所有的選修(包括通識)應該不設任何限制,只要求達到學分數就好

雖然一定會有人開始反對;家長一定會覺得怎麼可以不讓學生多方面學習、跨領域地拓展視野?

授課教授或老師也會有反對的(背後原因很容易理解)。

但是,希望獲得什麼都是學生自己的決定;想要修什麼(專精某項或多方面)應該不予以干涉

這才是大學上課、修課、旁聽的最高原則呀

 

PS

上次有朋友告訴我:他想旁聽大教室授課的課程,老師居然不歡迎? versus 我自己修某堂課是 "小教室求教學品質而不希望旁聽"。

可以好好思考

2 則留言:

  1. 不歡迎是可以理解的,旁聽對老師而言就是少了一層籌碼,你愛在他課堂上亂搞他也拿你沒轍。所以只好厚臉皮~"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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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+茶真好喝:
    (學G+)
    老師還是可以請學生出去呀,不管你有沒有修這堂課。

    回覆刪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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